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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一“老赖”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时间:2018-05-03

中安在线讯 据宣城新闻网报道, “法官你好,节假日打扰你真不好意思!我大概八点半左右到法院,案件剩余执行款我带过来了,你能到单位帮我办一下手续吗?”4月30日一早,郎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甲妻子的电话,对方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不要将王某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2013年12月,王某乙(系王某甲之兄)向罗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王某甲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后王某乙未能偿还借款,王某甲也未履行担保义务,罗某遂将二人起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乙归还罗某30000元,同时判决王某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氏兄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罗某于2014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氏兄弟二人均下落不明,且王某乙在法院涉及案件众多,法院将执行工作的突破口放在王某甲身上,然而王某甲在履行了18500元的给付义务后,以自己系担保人为由不愿继续履行。法院依程序对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亦无收获,案件到期后,依法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2018年1月,申请人罗某反映王某甲在浙江创业,具备履行能力,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审查恢复立案后,对王氏兄弟的财产进行查询后依然一无所获,根据罗某所反映的情况,执行人员果断对王某甲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随后,执行人员通过查控信息中获得的手机号码与王某甲取得联系,王某甲表示其账户被冻结后已经有一笔6000余元的进账,余款将于清明节放假期间返乡解决。清明节过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王某催促其尽快履行,王某始终一拖再拖。“江淮风暴”专项活动以后,郎溪法院依法调取了70余名拟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被执行人身份、照片等信息,并于4月28日将第一批36名“老赖”信息在郎溪法院网、郎溪论坛、郎溪新闻网等媒体上发布。当天,执行人员再次严厉告诫王某甲,如继续拖延履行,将对其在第二批予以“上榜”,王某甲这才慌了,连连表示尽快履行。4月30日,王某甲妻子将余款5300元缴纳,该案顺利执行。(徐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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