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打造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合肥市城乡建委近日发布《合肥市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试点工作方案》。从今年开始,该市将利用两年时间,选取5~7个乡镇、2~3个村,纳入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试点。目前,试点名单已经确定,6个乡镇、2个村入选。
按照要求,该市被选取的试点单位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过境交通干线、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河塘岸线、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的环境卫生;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照规划规范建房审批,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此次环境提升工程力争达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和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据了解,合肥市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被纳入市级大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市级安排资金达5亿元,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按30%配套。肥东县古城镇、巢湖市柘皋镇、庐江县石头镇和金牛镇、肥西县紫蓬镇、长丰县吴山镇等6个乡镇以及大圩镇磨滩村、古城镇松王村等2个村率先实施试点项目,力争明年3月底前基本建设完成各项提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