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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个月 城镇新增就业 6.2万人

时间:2018-05-09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5月8日,合肥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合肥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汇报了今年一季度的工作成绩,并安排部署了二季度的重点工作。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获悉,一季度,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同比增加58.5%;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23.4%;开工棚改安置房9263套。

市人社局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

全市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同比增加58.5%,失业人员就业489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21人。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累计帮助1426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通过开展“春风行动”,举办201场招聘会,为10.1万户企业和19.2万名各类求职者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9.8万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通过开展“接您回家”专项活动,一季度,发布岗位信息2.79万个,开展招聘活动78场,达成就业意向4185人。

此外,合肥市人社局还组织了189家企业赴颍上等地,开展专项对接活动8次,提供就业岗位1.1万个。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落实贫困大学生求职补贴政策,一季度,合肥市共发放补贴资金1132.1万元,惠及1132名贫困家庭大学生。

71家黑中介被取缔

“社会保障持续完善。”相关人士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社会保险新参保2938户,参保人数9600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惠及6.6万户参保单位,减征养老保险费12827万元、失业保险费8130万元。

今年一季度,合肥市出台了人才新政20条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新增技能人才3621人、高技能人才671人。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集中检查人力资源市场,取缔71家黑中介。一季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508件。

相关人士透露,在二季度,合肥市人社局将研究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合肥市市区就业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启动就业扶贫驿站建设;修改完善工伤保险统筹考核办法,开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并制定效能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

市环保局

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23.4%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全市PM2.5浓度均值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PM10浓度均值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空气质量优良率67.8%,同比上升23.4个百分点。

此外,一季度,合肥市环保部门还不断加强十五里河、南淝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及水质出现恶化的白石天河、兆河、丰乐河等水体整治工作调度力度。值得一提的是,十五里河水质持续改善。

一季度,配合省环保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开展市级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巡查。截至目前,已经整改103件。此外,组织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确定全市共1907个点位、230家企业、划定135个详查单元。通过开展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71家,完成整改45家。

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今年二季度,将积极迎接督查“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同时,推进《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启动编制新一轮大气达标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加强9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市房地产局

一季度已开工棚改安置房9263套

合肥市房地产局介绍,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全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10573元/平方米,实现“房价环比不上涨”的调控目标。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354.86亿元,同比增长16.7%;其中,住宅投资252.87亿元,同比增长27%。

同时,超额完成任务,住房保障工作卓有成效。一季度,全市开工棚改安置房9263套,开工率46.18%;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2803套,基本建成率94.12%;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59355套,分配率88.48%。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各类企业已筹集租赁房源2.2万套

作为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今年一季度,合肥市有序培育市场,住房租赁试点加快推进。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审核录入的房源已达2万套;引进知名企业进驻合肥,市、区两级及各类企业已筹集房源2.2万套;加快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首宗租赁住房用地已供应,其余7宗土地即将上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已选址。

2018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新开工项目115个。其中,“两治三改”项目(省民生项目)61个,已经开工28个;为民办实事新开工项目54个,22个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进行深化设计,32个项目准备专家评审。二季度将确保61个“两治三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5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招投标。

二季度棚改、“城中村”改造要六成以上

相关负责人透露,二季度,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与专业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加强市场监测研判,提高市场分析水平,建立完善合肥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机制;研究储备调控政策,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

在加快推进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面,将对租赁平台进行深层次开发,引导各类租赁主体在平台发布、交易租赁住房。继续引进国内知名大型专业房屋租赁机构进驻,鼓励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持有部分房源并向市场租赁,引导5家左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

在住房保障方面,二季度,将对2018年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巡查,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任务完成60%以上。另外,谋划启动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试点。(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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