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安徽省长江流域环境要素丰富,是重要的生态环境屏障,也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依托和支撑。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出台专门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工作,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犯罪行为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安徽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职能作用而展开,强调要综合运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加强对长江流域水、土壤、大气污染的整治和修复。
为加大对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该意见要求,沿长江流域检察机关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倾倒垃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犯罪行为。注意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资源开发等行业领域中的黑恶势力。
深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监管领域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
在推进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该意见强调要配合相关部门深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监管领域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打击为犯罪分子或不法企业充当“保护伞”、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玩忽职守环境监管失职、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林木许可证,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及贪污、挪用、私分、截留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犯罪。
形成“1+X”专项立案监督模式
为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立案监督,该意见要求重点监督妨害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资源损失等问题,依托“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序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水体、岸线非法采砂等“小专项”活动,从而形成“1+X”专项立案监督模式,力争推动立案查处一批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
对损害长江沿线公共利益的行为,认真履行诉前程序,及时督促相关组织或监管部门提起诉讼或依法履行职责。对破坏长江流域水质、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起诉,或坚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建立办理案件的“绿色通道”
对于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案件,安徽长江流域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要做到发现一件、受理一件、及时分流。
着力打造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一个通道、两个平台”,即建立办理案件的“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专人督办;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提供相关案件线索,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相关案件线索的移送和刑事立案确定。
(记者周坤通讯员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