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5月15日,马鞍山市教育局通报两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
马鞍山市湖东路第二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王幼敏,2018年5月6日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王幼敏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花山区教育局和学校责令王幼敏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给予记过处分,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鉴于王幼敏为中共党员,花山区教育局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报花山区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马鞍山市成功学校教师张闯,2018年5月12日在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张闯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马鞍山市成功学校责令张闯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解除与张闯的劳动合同关系。
《通报》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及时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切实让广大教师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柴家峰 记者 聂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