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一名女子带着一儿一女来到手机店充电,结果,打的却是别的主意……
近日,临泉县长官镇的石某某带着两个孩子赶集,发现手机损坏无法开机。
心情郁闷的她竟然指使自己11岁的女儿到手机店偷一部。女儿拒绝了母亲的要求,但石某某执意如此,以“不偷就不给饭吃,还得挨打”威胁。
最终,妈妈带着她进了一家手机店,假装给手机充电。随后,女孩在石某某的掩护下,将店主放在柜台上的手机偷走。
随即,店主报了警。长官派出所民警将石某某抓获,依法对她行政拘留。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通讯员 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