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报道,“法院正式下达的强制执行裁定书,里面明确有一套房子被依法查封。可这套被查封的房子居然在裁定书下达之后,还能过户卖掉了!”近日,芜湖的钱先生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报料称,2017年,他向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被执行人的4套房产。法院在2017年3月27日正式下达裁定书,查封了钱先生申请执行的4套房产。可是,钱先生发现,在裁定书下达之后,被查封的一套房产居然被过户卖掉了。
蹊跷查封房产少一套
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见到了钱先生。
钱先生介绍说,他在芜湖镜湖区做生意,认识了当地的方先生和戴女士夫妻。“前几年,他们夫妻跟我说,他们的一个亲戚做生意不顺利,想向我借一笔钱。我抹不开面子,就答应借200万。”钱先生说道,钱借出去后,对方却一直不还款。无奈之下,钱先生一纸诉状,将方先生夫妻俩告上法庭。2016年12月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我胜诉了。可是,对方还是不还款,于是我在2017年1月25号向镜湖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查封和方先生夫妻俩相关的4套房屋。其中两套是位于芜湖果品、冻品、水产(海鲜)批发市场的商品房,一套是芜湖市绿影新村的旧房子,这三套不怎么值钱。最值钱的是德邑风尚小区里的一套房子,那套房子大概100平米米,这套房子如果被拍卖的话,就够还欠款了。”
钱先生回忆,当时他递交查封申请书和评估拍卖申请后,多次联系承办案件法官。“每次联系,法官就跟我说,房屋已被查封,让我继续等待。”钱先生说,直到今年3月份,“我在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发现镜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在网上公布了执行裁定书,可裁定书里面,我申请查封的房产少了一套。”
疑惑裁判文书不一样
近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关于钱先生申请查封房产一事,镜湖区法院公布了两份执行裁定书。一份裁定书是2017年3月27日下达,法院判定查封两套芜湖果品、冻品、水产(海鲜)批发市场的商品房。另外一份执行裁定书也是2017年3月27日下达,查封芜湖市绿影新村的一套房屋产权。两份裁定书都没有提到德邑风尚小区的房产。
钱先生说,看到裁判文书网的裁定书后,他到镜湖区人民法院调阅档案卷宗,找到了2017年3月27日纸质原版裁定书,2017年3月27日法院的确下达了纸质的裁判文书,可是这纸质裁判文书只有一份!”
在2017年3月27日镜湖区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中,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看到,当时的审判员是王晓明,法院裁决,将被执行人相关的4套房产的房屋产权以及所享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并且“本裁定立即执行”。在该纸质执行裁定书中,德邑风尚小区的房产赫然在内。
答案那套房产被卖了
纸质裁判书和网络上的内容为啥不一样,还偏偏漏了钱先生最为关注的一套房产?带着质疑,钱先生去问了当时负责执行查封的王晓明,最后得知,这套房产居然被卖了。
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致电镜湖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证实,在2017年3月27日,法院的确下达过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包括德邑风尚小区房产在内的4套房产。可是,在4月5日,德邑风尚小区那套房产被被执行人过户卖了,而法院在当年4月11号执行的时候,这才发现了房屋被过户的情况。
至于裁定书下达之后多日,执行局的人才出动执行的原因,昨日,记者联系上当时执行该查封事宜的负责人、镜湖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王晓明。王晓明表示,2017年3月27日,是他签字下达裁定书的。执行裁定书下达之后,恰好是周末和清明节,因此执行局人员在4月11日才出动查封房产,可在执行过程中,他们才发现,那套德邑风尚小区的房产于4月5日被方先生夫妇过户卖掉了。王晓明强调,从执行过程中看,他们并没有消极对待此事。对于网络版裁定书和纸质版裁定书内容不一样的事情,王晓明表示还要进一步了解。
针对王晓明的说法,记者查阅日历发现,2017年3月27日是星期一,离周末、清明节都尚远。
针对此事,合肥大湖律师事务所的费礼律师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执行裁定书下达的当日已经生效,出现被查封的房产过户事情,钱先生可以向相关法院讨说法。
解释法院没停止追查
王晓明表示,被执行人方先生夫妇将德邑风尚小区房产转移事情发生之后,法院也没有停止追查,而是继续调查方先生夫妻俩卖房产之后的款项去向。该院目前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方先生使用的手机号码纳入失信彩铃。同时,法院在今年5月4日通知被执行人戴女士到法院,戴女士表示德邑风尚的房产卖了80万余元,还银行贷款后还剩60万余元,其中33万元还给了申请人钱先生的岳父,30万余元还其他债务。
法院还查明,戴女士的哥哥戴某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800万余元债权,查封了50多套房产,戴某已在郎溪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将该笔债权转让给戴女士,戴女士承诺该笔债权实现后用于偿还本案债务。(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