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从5月到12月,全省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以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为目标,对打着直销旗号以各种形式进行传销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查处行动,通过纠正、查处直销企业和挂靠的“直销团队、销售企业”的传销违法行为,促进直销企业守法规范经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
行动期间,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等主体签订只能销售该企业产品的合同,或者通过合作、包销等形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并非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的形式运营;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均是以该企业的名义、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开展“直销经营”为借口,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存在传销违法行为或者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