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广泛动员各类经营者自愿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5月底,全省参与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各类经营者8652户,超全年计划数4282户。其中,参创单位较多的市有阜阳、合肥和宿州。
从今年4月开始,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到9月底前,全省将评选认定命名县级示范企业(店)不少于2000家,市级示范企业(店)不少于200家。其中,第一阶段到5月底,在全省发动不少于4000户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第二阶段到7月底,认定命名不少于2000家县级示范企业(店);第三阶段到9月底,认定命名不少于200家市级示范企业(店)。
据了解,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资格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为4年。对已认定命名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属地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将每个季度开展动态跟踪管理不少于1次,一旦发现示范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撤销原认定命名的示范企业(店)资格。(记者 鲍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