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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用“伪基站”发垃圾短信

时间:2017-05-19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90后小伙怀揣梦想,来到阜阳准备大干一场。他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个“妙招”――车载“伪基站”,群发垃圾短信近20万条。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导致近20万手机用户通信中断,构成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近日,在颍州法院庭审时,他还“犯迷糊”:只不过是群发短信,怎么还犯了罪?

  去年6月2日,在阜城人民西路金茂广场附近,一辆汽车来回移动。初看上去,这辆车没有什么异样。可它尾部出现的一条天线,显得有些“不同寻常”。

  在车辆缓慢移动的过程中,人群里的手机用户,不约而同地收到了一条短信:“银行专业无抵押信用贷款,额度2―50万元,无需担保,最快1天放款,联系电话:139xxxxxxxx(何经理)”。

  这条短信,就是从这辆车上发送出去的,它是一个移动的“伪基站”。直到警车的到来,才结束了这次的短信群发。警方在该辆车上缴获“伪基站”一台。

  车上的司机小何顿时傻了眼,自己正在“拓展业务”,怎么引来了警察?

  小何是一位90后小伙,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合肥一家信贷公司。眼看着身边的同事业务做得风生水起,小何红了眼。

  于是,小何只身一人来到了阜阳,拓展业务。

  刚开始,他穿梭于各个小区,散发宣传单、张贴小广告。可他的辛苦,却没有换来业务。

  正当他一筹莫展时,突然想到公司里的前辈有人群发短信,效果不错,还省时省力。于是,小何回到合肥总公司,把一台群发短信的设备拉到阜阳。

  小何将发射地选择在了人民路一带,这里人群密集,发射效果好。几次下来,小何尝到了甜头,发完短信做成了五六单生意,赚了五六千元。

  殊不知,他的行为,已被阜阳移动公司伪基站监控平台监控着。

  当他出现在金茂广场时,工作人员联合无线电管委会,以及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携带测试终端设备,开始了现场蹲点排查,一边开车一边发送短信的小何被逮个正着。

  不就是群发短信吗,怎么还犯了法呢?小何有点想不通。

  相关检测数据,让他吓了一跳:自2016年5月6日至6月2日,他累计发送信息12次,发送信息量达198322条。该“伪基站”每成功发送一条短信,就会造成接收短信的手机通信中断1分3秒,共造成近20万移动用户正常通信出现脱网以及通信中断现象。

  小何利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强行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非法短信,破坏正常电信秩序,影响电信正常营运,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他的行为已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近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小何,面对法官的询问,说话支支吾吾。带着梦想来到阜阳的他,竟然将自己送上了法庭,还犯了如此严重的罪行,他低下头表示忏悔。

  经审理,法院判决小何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他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告诉法官,会接受这个沉痛的教训,再不会投机取巧。

  说法

  “伪基站”设备是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在以“伪基站”为中心、一定半径的区域范围内,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等功能,使用过程中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

  上述行为干扰了正常的电信秩序,影响了电信营运商的经营和手机用户的使用,侵犯了公民的隐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相关法律规定,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按照相关解释,小何的行为造成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属于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应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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