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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敦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

时间:2018-06-15

中安在线讯 据中国宣城网报道, 日前,旌德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四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并对当前扶贫领域中存在的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通告指出,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当前主汛期即将到来,该县农村地区仍存在子女有安全住房,父母长期居住在危旧房中的现象。通告要求,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6月18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被赡养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的,子女务必保证被赡养人在其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9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赡养义务人拒不履行其义务的,司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被赡养人提供法律援助,支持被赡养人依法追究赡养义务人的法律责任。(特约记者 汪红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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