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保障的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时予以奖励;保障不到位的,予以资金扣减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报道,昨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强化考核问责,对依法依规、足额保障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落实保障不到位的予以约谈、通报,并依规问责、追责。
“实施意见”提出,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同时强化挂钩、激励约束,在分配财政一般和专项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依法依规、足额保障的地区予以资金奖励,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予以资金扣减。
据悉,我省将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均衡性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将教师待遇保障支出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测算范围,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依法依规、足额保障的地区,增加其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减少其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同时,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与教育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在分配学前教育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资金、中小学及幼儿园“国培计划”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教师待遇保障支出作为分配因素纳入教育转移支付测算范围,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依法依规、足额保障的地区,增加补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予以扣减。最终,我省将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