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对一名醉酒后驾车交通肇事,交警现场执法极度不配合耍泼的女司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2018年7月2日17时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接110指令,在凤台县凤蒙路电厂铁路跨桥下,一辆本田车撞倒一辆载有两人的电动车后逃逸,机动车已驶离现场。三中队执勤交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这位女司机极度不配合,并撕烂交警衣物。在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后,将酒驾女子送到县医院抽血鉴定时,这位酒驾女司机现场耍泼,被众民警强行抽血送检。经朝阳医院鉴定,这位女司机体内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41.4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调查,这位女司机盛某某在家吃饭时,因心情不好喝了两杯白酒,准备将借来的车送给车主,当行驶至凤蒙路凤台县电厂铁路跨桥下时,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盛某某将车行驶离事发地200米左右,车辆抛锚停下,在执勤交警赶到现场时,极度不配合。
当这位醉驾女司机盛某某被送进看守所时,留下了后悔的泪水。(通讯员陈艺 岳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