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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出台实施意见 将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时间:2018-07-28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7月23日合肥市律师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律协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两个《实施意见》,合肥市每个事业单位、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法律顾问,到2018年底,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据悉,两个《实施意见》主体结构相同,均分为:总体要求、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及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四个部分。

考虑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差异,两个《实施意见》明确,执业满2年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可以村(社区)法律顾问;事业单位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外聘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法律事务的量的不同,两个《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可以统一外聘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主管部门可以统一外聘法律顾问为下属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两个《实施意见》要求,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站(室)、12348安徽法网和移动客户端,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现场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实时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推进小型化日常沟通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由法律顾问、村(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加强工作联系,确保在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此外,在经费保障方面,两个《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并将法律顾问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记者 汪乔 通讯员 吴昊 实习生 王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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