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宣城日报报道, 近日,宁国市法院对一名逃避执行的“老赖”予以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3月15日,郭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柳某借款37000元,并约定于2017年7月25日前归还。借款到期后,柳某向郭某索要借款无果,遂将郭某诉至法院。因郝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郝某对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经宁国市法院审理,郭某与郝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柳某借款本金37000元。但判决生效后,郭某、郝某拒不履行义务,柳某于2018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宁国市法院向郭某、郝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郭某、郝某沟通,希望可以做通二人的思想工作,但郭某、郝某虽口头上表示会尽快还款,之后仍旧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不是称人在外地,就是没有时间,对执行法官一直避而不见,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任何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查询到郭某、郝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为保障柳某的合法权益,宁国市法院将郭某、郝某列入夜间集中执行名单中,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提前蹲点布控,近日,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郭某、郝某住处,并将郝某带回法院,要求郝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郝某表示钱是郭某借的,自己只知道有向柳某借款,但不知借款金额是多少,郭某现在正在同柳某商议还款计划。可执行法官一直等到当晚10时许,仍未得到任何答复。鉴于郝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又故意逃避执行,宁国市法院决定依法对郝某作出拘留决定。
郝某被拘以后,让郭某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第二天一早,郭某就来到执行局,缴纳执行款25000元。在案件执结后,宁国市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郝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