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淮南网报道,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此案件主要由该院委派律师组织调解,这也是凤台县人民法院首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案例。
2018年4月,被告石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人行道内行驶,因操作不当刮碰到原告魏某,经交通事故认定,石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魏某入院进行治疗,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6月4日,魏某向凤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583元。
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被委派给凤台县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进行调解。律师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以法律规定作为调解的基石,向原被告双方说明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逐渐缩小双方的分歧,初步确定赔偿款为8000元。
但在后续交流过程中,因被告石某态度较为强硬,原告魏某认为石某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拒绝在调解方案上签字。律师随后联系了原告的儿子、儿媳,向其说明调解方案的合理性,在家人的共同劝说下,原告魏某同意了8000元的调解方案。
但案件并没有就此成功结案。7月13日,在签订调解协议现场,原告魏某提出自己在7月3日又去医院拍了片子,花费了500元,要求被告承担这笔费用。被告听后坚决不同意赔偿这500元,于是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在调解室里僵持下来。
律师在查看了原告的相关票据后先是告诉原告,临时变更可能导致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如果后期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随后律师向被告展示了500元治疗费用的票据依据,并劝说被告走入诉讼程序后,双方肯定还会继续往法院奔波,期间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远不止500元钱。被告经过仔细思量,同意承担500元。在调解律师的见证下,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8500元,双方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凤台县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后,律师积极参与调解,以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使得当事人平等协商,化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院繁重的案件压力,也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渠道。(记者付莉荣 通讯员杨柳 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