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新一批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固废污染、水污染、“散乱污”企业等。省环保督察组督促相关地方立行立改。
接群众举报,省第一环保督察组来到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四十头社居委,督察部分林地被倾倒污泥问题。经查,该处污泥来自城市污水处理厂,由合肥市排水办委托合肥大众园林景观建设公司进行处理。处理方未按规范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倾倒于三十头社区四十头社居委的部分林地。现场异味严重,且存在土壤、水体受污染的风险。附近群众早在4月份就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环保部门已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倾倒污泥,并多次函告主管部门督促涉事单位尽快妥善清理现场。针对此次污泥倾倒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督察组要求责任人立即停止倾倒行为,限期清理倾倒的污泥,并防止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要求司法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省第四环保督察组8月9日至10日在安庆检查时发现,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魏路和宜秀区白泽湖乡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存在大量“散乱污”企业。当地未按要求排查上报,也未进行清理整治,环境污染严重。十魏路两侧随意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点多面广,长期存在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散乱污”企业产生的粉尘、废水等直排外环境,危险废物露天堆放。督察组将发现问题进行了交办。但3天后,督察组赴现场对前期督察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时发现,安庆市对督察组前期发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未有效落实整改责任,部分“散乱污”企业仍在生产,拒不整改,废水、废气直排等问题依然突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仅对十魏路区域部分垃圾倾倒点用黄土简单掩埋,尚未开展全面整改。督察组要求安庆市按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 (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