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针对全市在建工程高处作业提出具体要求,并启动开展为期40天的高处作业隐患排查治理暨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城乡建委要求,外脚手架外围必须每隔20米竖向架设一道安全平网,每隔60米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加强层,安全平网要求质量合格、架设牢固;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包括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以及楼层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基坑临边等)应根据施工进度设置钢筋网片、防护盖板、防护栏杆或定型安全栅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损毁;施工现场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5米,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荷载不应超过1.5千牛/平方米。如超出要求,必须单独进行设计计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专项安全验收;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紧系安全帽绳,在作业周边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还应系好安全带,尤其是脚手架搭拆、钢结构安装、外墙门窗安装等悬空作业;施工楼层内楼梯间、电梯井、内走道、地下室等自然采光不足区域,必须设置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施工照明。
为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市建委已于5月19日正式启动高处作业隐患排查治理暨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活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责任主体自查、监督机构检查两阶段,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和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方案;高处作业及各类洞、坑、沟槽等的临边、洞口、攀登、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面、作业设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处作业人员的持证、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等。
据悉,专项整治要求做到“四个坚决”,即对防高坠专项方案编制不及时、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处作业面,坚决予以限期拆除;对未完成安全验收程序的作业设备,坚决予以停用;对未完成规定教育培训学时的劳动人员,坚决要求撤场,待完成培训后方可上岗。
此外,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均要求留存隐患排查和教育整改的影像资料,逐条整改回复,建档销号。(记者檀美玲 合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