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近日,石台镇一位居民为了自己方便,将公共自行车锁在路边打算私用,被石台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及时制止。民警提醒,私锁公共自行车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予以拘留。
5月23日上午,石台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有一名群众正在把公共自行车锁在路边的护栏上,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经了解,居民郑某某从市区骑公共自行车到石台镇,他把车锁起来打算回市区的时候再骑走。
民警告诉郑某某,这样私自锁公共自行车涉嫌违法,将公共自行车上锁,导致其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属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已经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进行罚款或拘留。
民警的一番话让郑某某冒出一身冷汗。“真是不知道,这一不小心差点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