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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公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时间:2018-12-18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近日,安徽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据悉,截至11月底,全省法院今年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7件。在以涉黑定罪且判决生效的173人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有87人,重刑率达到50.3%,明显高于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7件。其中涉黑案件38件,一审审结13件,二审审结12件;涉恶案件209件,一审审结106件,二审审结31件。坚持依法严惩,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保护伞”,在以涉黑定罪且判决生效的173人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有87人,重刑率达到50.3%,明显高于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依法对87人判处适用财产刑,累计金额达到3300余万元,同时还依法对8人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未来,我省法院将推进“深挖打伞”。注重从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来扩大审判效果,对于办案时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典型案例:

1.控制电渣经营权欺压残害群众

自1997年起,宿州史大卡先后纠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打砸手段公然打压生意竞争对手,逐步控制芦岭镇电渣经营权,形成以史大卡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成员层次较为分明、组织结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连续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致1人重伤,10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并实施了15起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芦岭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桥区人民法院以史大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8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7名同案犯亦分别获刑。后史大卡等人不服上诉,宿州中院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2.垄断电子游戏机市场“称霸一方”

在公布的全省打黑除恶法院案例中,芜湖被告人周帮海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包庇案入选。

据悉,上世纪九十年代,周帮海开始涉足电子赌博游戏机行业,雇用了丁绍萍、夏叶飞等十余名无为县社会无业人员看场护场,并以威胁、冲砸等暴力手段,对无为县无城镇境内其他较大的赌博游戏机厅实施排挤和打压,确立了在该区域内“同行业”中公认的强势地位。

为维护以周帮海为首的组织利益,提升在无为县的“江湖地位”,丁绍萍组织手下成员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至此,该犯罪集团迅速扩张,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经营电子赌博游戏厅、开设赌场等非法手段,长期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01年至2014年期间非法获利共计2700余万元。目前,周帮海被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55名同案犯亦分别获刑。

3.聚众斗殴还阻碍执法

1993年,王军在砀山县砀城镇开办精武馆收徒传技,后将精武馆教练胡远杰、王强等人笼络在身边,多次采取暴力手段解决与他人发生的纠纷。2002年12月26日,王军等人均被判刑。出狱后,王军、王强等人为追求名气及经济利益,通过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树立起强势地位。

2013年10月,王军、王强安排手下到恒瑞公司冒充工人堵门起哄,阻止宿州市中院执行局工作,并指使他人煽动该公司职工以解决工资等为由妨碍执行,致使当日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之后,王军将设备买走,转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

砀山县法院以王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迫交易罪等5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同案犯亦分别获刑。后王军等人不服上诉,宿州中院二审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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