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庐江县柯坦镇木连山石料厂诉庐江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庐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天斌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原告起诉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焦点问题,有序地进行了当事人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周天斌全程参与了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配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行政首长出庭在合肥法院已经成为常态。近两年来,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的660余件案件中,有650件以上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诉比例超过98%,全市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绝大多数市直单位都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合肥中院行政庭庭长施光远介绍说。
据了解,合肥中院将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为提升行政审判能力的“牛鼻子”,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一方面加强联络互动,以法律宣讲、行政培训、司法建议等形式告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要求,庭审前向行政首长当面送达出庭通知书,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建立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加强应诉指导,就行政应诉的相关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必要的指导,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能力,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又出声”。此外还专门建立了通报机制,对于行政首长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均不出庭的行为,向市县政府定期通报,督促行政首长积极履行出庭义务,让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合肥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以来,“民”与“官”直接面对面的常态诉讼方式,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两年来,合肥法院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取得了显著成效。与此同时,通过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依法合理执法,两年来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合肥市两级政府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专门印发了《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并根据法院反馈的问题和情况,积极加以改进和完善,从政府内部自我督促依法合理行政。两年来,全市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合肥市法制办副主任高明如是说。
(武新邦、程 丽、薛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