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笔者认为,此举不失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手段,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施行。
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环保理念、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由于人们长期的习惯养成,导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合肥在全省带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普及,大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出台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罚款,以此增强人们的生态环保观念、提高文明素养。但是,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促进人们自觉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城市管理者将违规者的恶劣行为进行公开的同时,还应将缴纳的罚款数额与用途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管理者还可以考虑将罚款设立奖励基金,奖励那些在生活垃圾分类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做到赏罚分明。有关方面应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设计,创新管理工作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来。(许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