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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校园贷”“套路贷” 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讨薪

时间:2019-01-15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监督公安撤案、提出民事抗诉、发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1月11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犯罪案件1.8万余件,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691人,移送“保护伞”43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不依法履职情形,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116件。

全年批捕刑事犯罪1.8万余件

据介绍,去年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犯罪18453件26184人,起诉40167件57548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的犯罪5998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13083人,起诉毒品犯罪2348人,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37件511人,移送扫黑除恶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43件。

通报称,2018年,安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94件,同比上升85.69%;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512件,同比上升112.66%;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86件次,同比增加102.65%。

加强逮捕、起诉环节审查把关,依法不捕、不诉9290人、3062人,纠正漏捕、漏诉860人、2417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61件,同比上升58.42%;法院审结35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2件,占审结数的68.75%,同比增加2.92个百分点。

加强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2330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581人。

提出民事抗诉340件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诉4265件,同比增长63.31%。以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为重点,提出民事抗诉340件,同比上升44.1%;法院审结225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54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84件,各项数据均居全国前列。

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执行案款拖延发放等情形的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1438件,同比上升163.9%,助力法院打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支持起诉,帮助3500多人解决欠薪近4000万元。

在“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案件中起诉496人;严惩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行为,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03人;依托司法救助助理脱贫攻坚,发放司法救助金1136万元。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率先消灭基层院公益诉讼起诉空白

2018年,安徽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聚焦法定领域,严格审查把关,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54件,同比上升518%,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2377件,食品药品安全类44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类2578件,国有财产保护类52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类4件。

安徽检察机关对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履行诉前程序106件;对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履行程序4220件,超过96%的案件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及时采纳。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整改,或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安徽检察机关提起诉讼265件,成为全国首个消灭基层院起诉空白的省份。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安徽检察机关共督促修复被毁林地、耕地、湿地1500多亩,督促清除各类固废垃圾8万多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多元,督促收回国有财产4.5亿元。

(晨报记者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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