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江淮晨报报道,每到春节前夕,是购物送礼的高峰期,假冒伪劣产品也会在此时露出马脚。近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在“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中,连续查处两起涉嫌利用微信售卖假酒案,共查获口子窖、古井贡等品牌假酒550余瓶,涉案金额巨大。
“60箱酒已送到,要订酒的抓紧了,本月25号就放假不接单了。”“十六年的古井原浆也到货了,一箱六瓶”……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里时常会看到这样的卖酒信息。
据知情人士透露,微商卖酒的经营者名叫李诞(化名)。在他的朋友圈里,你可以看到品种多样,价格层次丰富的名酒。只要有人看到李诞打出的广告,有意者便会和他私聊。经过预定、付款后,李诞会吩咐物流为顾客送货上门。在他那里,一箱古井献礼酒卖240元,一箱古井5年卖340元,一箱口子窖5年卖240元。可未承想,这样一个方便快捷、服务到位的微商小店,卖的居然都是假酒。
1月8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庐阳区和煦园小区某民房内,将正在包装白酒的李诞撞了个正着,现场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古井献礼232瓶、古井八年16瓶、古井五年60瓶、口子窖五年68瓶、口子窖六年16瓶。
无独有偶。1月4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接到举报,称微商孔某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销售假酒。接报后,该局利用网络市场监管平台技术手段确定了违法经营场所。经深入调查,核实了该违法经营场所经营、销售、仓储及运输等情况,执法人员在庐阳区大杨镇龙王小区菜市场某门面房内,当场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古井五年白酒160瓶。
两起微商售假案共查处假酒550余瓶,货值高达6万余元。
合肥工商现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两节期间的市场安全,并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微信购物时一要商家出示相关资质证明。新出台的《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二要从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上判断,一些知名品牌的价格都会比假冒的高很多。购买时,一定要索取小票、发票,为维权保留证据。此外,在购买烟酒等名贵商品时,尽量不要选择在微信上购买,选择大型商超购买。消费者如果发现或者是买到侵权假冒产品,可以打电话举报,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晨报星级记者张梦怡/文晨报记者高博/摄通讯员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