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保时捷、福特野马飙车相撞事故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两驾驶员行为存主观故意 被认定为追逐竞驶 两名顶包者一同领刑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超百码时速,两豪车在闹市区发生碰撞,事发后一名车驾驶员喊人来顶包,另一位驾驶员酒后弃车逃逸。去年9月5日,阜阳市一道河路颍州区消防队门口附近路段,一辆保时捷汽车与一辆福特野马汽车的飙车行为引发全城关注。(安徽商报2018年9月14日曾报道)今年1月18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阜阳颍州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期焦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车主裴某磊、王某南的行为被认定为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帮助裴某磊逃匿的被告人贾某林、王某彬以窝藏罪同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事件
瞬时速度超百码 两车主飙豪车撞毁公共财物
去年9月5日凌晨4时26分,被告人裴某磊酒后驾驶改装的福特野马轿车,在阜阳市一道河路颍州区消防队门口附近路段,遇到同向行驶的被告人王某南酒后驾驶的保时捷跑车。王某南欲从左侧超车时,因裴某磊未避让,遂从右侧超过。随后二被告在阜王路与一道河路口共同等待交通信号灯。待绿灯亮起后,两人同时猛力加速向西行驶。
期间,裴某磊驾驶车辆在最左侧车道,王某南在紧邻其车的右侧车道,两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王某南两次为了避让其他车辆向左打方向,其中第二次向左打方向时与裴某磊车辆发生刮碰,导致裴某磊驾驶的车辆与隔离护栏相撞后冲进对向车道隔离花池,致福特野马车辆严重受损。另外,造成交通中央护栏被撞断、隔离花池草木受损合计49720元。经鉴定:两车发生刮碰时的瞬时速度应大于101千米/小时。
判决
一人找人顶包 一人酒后弃车 同被判拘役5个月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裴某磊在案发后打电话喊来被告人贾某林给其顶包,贾某林将被告人王某彬喊来顶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磊、王某南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贾某林、王某彬在明知裴某磊系犯罪的人仍帮助其逃匿,向公安机关谎称王阿彬是犯罪的人,均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裴某磊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贾某林有自首情节、王某彬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该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南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裴某磊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贾某林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王某彬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说法
两驾驶员行为存主观故意 被认定为追逐竞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案例的意见,机动车辆驾驶人出于比拼驾驶技术(竞技)、追求飙车的刺激感、相互较劲(俗称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可能影响到其他机动车辆行驶安全,危害到不特定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应认定为追逐竞驶。
本案中,被告人裴某磊、王某南酒后驾驶机动车共同待交通信号灯绿灯亮起后同时猛力加速在道路上竞驶,时速均超过100公里,很明显二人主观上都是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多次并道、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可以认定两位驾驶员的行为属于追逐竞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