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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外商投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时间:2019-03-12

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部署,促进外商投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李锦斌说,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体现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和要求。完全赞同和拥护外商投资法草案。

李锦斌指出,外商投资法草案坚持“两个维护”,无论是研究拟定、征求意见,还是论证协调、提交审议,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以实际行动彰显出新时代中国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党对对外开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改革创新,重点明确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内资外资的监督管理适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和产权平等保护等,大大提高外资工作法治化水平,体现了对外开放立法的与时俱进;坚持开放共赢,努力构建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实际又顺应国际通行规则和惯常做法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的衔接。

李锦斌强调,外商投资法草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后,必将成为在外商投资领域起到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建立起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这部重要法律。要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引导全省上下深刻理解和把握制定外商投资法的重大意义、政治考虑及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安徽实际,做好法律实施的衔接工作。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减少审批事项,切实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促进更多外资企业来皖投资兴业,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大动力。(通讯员 宗禾 记者 汪国梁 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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