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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领了吗?家有老人的看过来!

时间:2019-03-12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晚报报道, 3月11日,雨山区西苑社区居民陈芬给本报热线打来咨询电话,她母亲今年已经79周岁,能否享受政府给予的高龄津贴?记者带着这个问题找到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该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介绍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是马鞍山市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根据规定,具有马鞍山市辖区(含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户籍的、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请高龄津贴,陈芬母亲明年就可以申请高龄老人津贴了。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同时另发百岁老人保健金每人每月100元。高龄津贴实行现金打卡发放,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发放上一季度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时,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保健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是不是年龄达到80周岁了都可以领取高龄津贴?回答是否定的。户口在外地,但有马鞍山居住证的高龄老人是不符合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依据马鞍山市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条件的马鞍山籍人员,经区民政部门核准的,自年满80周岁或年满90周岁或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津贴。由于申请人自身主观原因,延误申请超过一年的,从提交申请的当月起发放津贴。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的人员,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之日起满180日的,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津贴的人员再度出现,可以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重新申请核准后,从停止发放津贴的次月起补发津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的近亲属和其户口所在的居(村)委会应当及时通报其死亡消息,凭死亡证明办理高龄津贴注销手续。

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的,应当在90日内到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高龄津贴变更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津贴由迁出地按规定发放;自迁出的次月由迁入地按规定发放。高龄津贴由各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建立高龄老人信息台账和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

县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什么不一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解释说,马鞍山市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各县区(含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本区域高龄津贴有关政策。因此,各县区制定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也不一样。(记者张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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