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在各地深入推进,如何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为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各省区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关心的话题。两会期间,记者就这一话题,采访了四位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惠代表:监督的首要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年来,我们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努力实现监督‘全覆盖’。”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惠说,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去年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0.6%、31.5%、4.1%、3.8%。
刘惠代表举例说,针对基层纪检力量总体较为薄弱、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问题,该省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室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优化省级派驻机构设置,在省属高校、企业和省直单位设立14个执纪审查协作组;部署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实现对省市县三级卫健委和240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全覆盖。
如今,改革的制度优势已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9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60人,其中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34人。”刘惠代表说。
王雁飞代表:抓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雁飞表示。
据王雁飞代表介绍,2018年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219件、处分28998人,同比分别增长17.5%、13.4%。其中,立案审查调查厅局级干部66人、县处级干部984人,严肃查处严春风、青理东、杨跃、许述生、周介铭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该省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路,抓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我们实行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做到‘面对面批评、面对面总结、面对面帮助、面对面吸取教训’,把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放到干部队伍中间。”王雁飞代表说。
滕佳材代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滕佳材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字:“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3476件,立案1486件,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57.4%和111.9%。”
滕佳材代表介绍,青海省、州、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全省43个县(市、区)首次实现立案全覆盖,50%以上的乡镇首次突破零立案。县(市、区)、乡(镇)立案1090件,比2017年增长115.4%。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3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或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监察法实施以来,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实现了纪律管党治党与监察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滕佳材代表说,“政治巡视的深化和派驻机构的改革,使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位一体同向发力。”
许传智代表:更加精准有力惩治腐败
在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传智看来,去年3月颁布实施的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并专章规定反腐败国际合作,“彰显了我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强化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一年来,我们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有力惩治腐败。”许传智代表举例说,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450件、立案3142件、处分3647人,同比分别上升78.6%、31.2%、55.8%,4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许传智代表介绍说,为了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宁夏还出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地方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258人次,同比增长108%。其中,第一种形态9486人次、占总人次的71.5%,第二种形态3138人次、占23.7%,第三种形态508人次、占3.8%,第四种形态126人次、占1%,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记者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