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年底前,合肥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明显进展;加大对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10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3月1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力争合肥共有产权住房取得明显进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快政府投资在建公租房建设,力争年底前,在建政府投资公租房全面达到竣工交付条件,配租使用率达97%以上。合肥、蚌埠、安庆等热点城市,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租房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鼓励通过配建、购买和长期租赁的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合肥市要继续加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研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合肥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加大新市民公租房保障解决阶段性需求
去年,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竣工5.12万套、新增分配6.18万套。今年,我省还将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一方面,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
同时,安排一定数量房源,加强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产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在审核流程方面,今后也会进一步优化。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审核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困难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享受公租房保障。
10月底前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1.45万套
“2019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214495套,基本建成100700套。”省住建厅指出,各地要做到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确保2019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6月底前完成6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同时,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推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省还将加快棚改续建项目的竣工交付。按照最新要求,棚改新开工的项目要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明确竣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2016年及以前年度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竣工率达90%以上,让棚改居民早日安居乐业。
对公租房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按照省住建厅最新要求,各地要借助政务微博、微信等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我省还将推进全省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对公租房申请、使用、退出和运营服务等环节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