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丙军、王成斌,曾是两个让不少太和县群众闻之色变的名字,以两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该县盘踞多年,长期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涉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多行不义必自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向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亮剑。 2017年5月起,阜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辗转多地,一举抓获该组织涉案人员166名,收缴涉案枪支1支,子弹3发,刀、钢管等作案工具若干;扣押收缴冻结涉案财物2000多万元,车辆、房产等其他涉案财物若干。
2018年12月30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52名被告全部有罪,分别判处主犯邢丙军、王成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成立,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8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法罚金。 2019年3月29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对邢丙军、王成斌等39名上诉人及其他12名原审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邢丙军绰号“邢痞子”,因为人强悍,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王成斌曾在某省体院就读,毕业后任太和县体育局教练员。两人原先并不相识。 1999年7月,受邢家人之托,王成斌前往河南郑州,将杀害邢丙军四弟的凶手抓获并送交公安机关,两人自此交好。次年,王成斌开办太和县文武职业学校,聘请邢丙军任名誉校长。由此,以邢、王二人为首,以武校为依托,以武校学员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该组织在追逐经济利益和维护强势地位过程中,有组织实施数十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致1人死亡,数十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1年至2013年,邢丙军等人为谋取利益,插手太和县翰林广场项目开发建设,采取殴打、夜间敲门恐吓、投掷砖块、泼粪便、雇佣残疾人滋扰、组织人员强制拆除等暴力拆迁方式滋扰被拆迁户,并非法获利700万元。
邢丙军、王成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经常向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5年1月19日23时许,该组织骨干成员周磊、周彬,为替朋友刘某伟“报仇”,纠集同伙驾驶两辆车寻找并追赶、拦截与刘某伟发生纠纷的张某。追至一拐弯路段时,张某所驾车辆冲出道路并翻车,张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邢丙军、王成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员之众、涉及罪名之多、犯罪活动之久,在太和县、阜阳市均极为罕见。该案被全国扫黑办、中纪委监委、公安部和省扫黑办、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重点督办。随着案件侦破,太和县110警情大幅下降,九类公开性犯罪发案量锐减,社会治安秩序显著好转。“现在的生活很平稳,大家出门都很放心。我们都非常拥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专项斗争给了我们更多的安全感。”一名群众告诉记者。(记者 殷骁)
【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