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沈素 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明主持会议。副省长何树山代表省政府作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检查组成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今年3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明确来皖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省委汇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李锦斌批示强调,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要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皖为契机,大力推动以长江安徽段、巢湖、淮河等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会上,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两院”汇报了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会议就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作出了安排部署,并邀请有关专家作了专题讲解。执法检查组将分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淮北、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安庆6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更好落实中央及省委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应有之举,是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要确保实现这次执法检查的目标要求,紧扣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有效方法,狠抓整改落实,更好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打牢基础,扛起责任,严明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