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消息 铜陵市一男子郜某某在酒后回家时,竟拿钥匙故意划伤七辆车的引擎盖,案发后,又主动投案,赔偿七位车主损失。日前,铜陵市铜官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郜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3日21时许,被告人郜某某酒后在返回铜陵市铜官区某小区住处途中,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路边停车位的7辆轿车引擎盖划伤。经鉴定,该7辆车辆损坏修复价格共计3250元。
案发后,被告人郜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赔偿了7位被害车主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郜某某任意损坏他人财物,价值325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全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