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中国经济网消息 8月15日,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宁国一名网友在微信群中"抢"救灾捐款900元后退群且拒不退还,在群主报警后被拘留。记者从宁国市公安局获悉,该名网友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8天。
警方通报显示,8月13日,网民"新雨拒绝私聊"在"安心募捐物资,南极方向"微信群抢了6个支援灾区共计900元红包,后拒不退还并退群。当天,嫌疑人舒某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宁国警方人士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爱心人士张某13日建群,为宁国灾区组织爱心募捐活动,并发布了微信群二维码,舒某进群后抢走了6个红包共计900元。群主和群友要求她退款,但舒某抢完红包后随即退群,自以为退群后无法追溯。
警方接到张某报警后,仅用三个时就找到了舒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舒某认错悔改,并退还了900元的爱心款。上述警方人士告诉记者,因寻衅滋事,舒某受到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警方对舒某的处罚是否合适?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律师告诉记者,寻衅滋事和盗窃两者中都有侵占别人财物这项,两者行为特征是一致的,主要差别是在主观动机上: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寻衅滋事是我们常说没事找事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还有的是逞强斗狠,侵占他人财物。
"微信群的目的是为灾区募捐,舒某对此情况也是知晓的,但她以侵占别人财产为目的,抢走红包后退群且拒不退还,更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在余超看来,相较而言舒某盗窃的动机更为强烈。
"行政拘留的原因值得商榷,但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还是合适的。"余超告诉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记者 陈浩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