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8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将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材料上传,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今年5月22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确定在2019年启动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工作,以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引领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同步配套出台了《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
合肥争创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和一定优势。近年来,合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居一流。连续十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位居第一;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连续五年位于第一方阵;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我市营商法制环境位居全国第六;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2018)》报告中,合肥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第六。
根据创建目标,今年合肥将申报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县(市)区政府申报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同时,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梯次推进、以点带面,全面落实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到2035年在合肥实现法治合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 (记者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