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晚报报道, 为有效保护中低收入职工的利益,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益性和保障性,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有效的机制创新和合理的政策设计,使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真正地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7.80%,中等收入群体占51.40%,高收入群体占0.80%;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82.57%,中等收入群体占17.10%,高收入群体占0.33%。为使中低收入群体能够充分享有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有效防止高收入群体过多占用公积金贷款资源,在今年年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理调整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12%,由缴存单位开户时,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确定。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6182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不得高于本市规定的最高缴存封顶额3884元(16182×12%×2);缴存基数最低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目前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849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为400元(2849×7%×2)。同时,还设置了贷款“保底条款”政策,对于缴存额少、账户余额低的职工,采取单人缴存保底1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保底20万元的贷款政策,大幅提升了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的额度;放宽了租房提取标准,对于没有自有房屋的租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并简化提取手续,做到应提尽提。
为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将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人群,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制度落实。同时,还足额上缴民生资金,积极创造增值收益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累计上缴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61亿元,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记者谈恒成通讯员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