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消息 今天,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近期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各市、省直管县应急管理局:
今年1-7月份,我省非煤矿山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50%和28.6%,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全省非煤矿山事故连续多发,7月12日-23日短短十多天时间内连续发生5起事故、死亡5人。分别是:7月12日,池州市贵池区金家冲矿业有限公司一辆运矿车行驶中突然翻越矿山运输道路挡车墩坠下山坡,驾驶员当场死亡;17日,合肥市庐江县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大包庄硫铁矿井下斜坡道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1人死亡;18日,铜陵市义安区铜陵县铁山头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20日,合肥市庐江县安徽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395米中段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1人死亡;23日,池州市青阳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挖掘机工在+404m中段排险作业过程中边帮坍塌,1人死亡。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始终绷紧安全弦。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各地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住非煤矿山事故连续多发势头。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1 +6+ 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安〔2019〕9号)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采取暗查暗防、“四不两直”方式对前期专项执法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执法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实施处罚,以铁的手腕、铁的标准、铁的面孔,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煤矿山企业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地下矿山采空区、顶帮板、通风、设备设施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排查治理,严防井下冒顶片帮、车辆伤害、透水、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银漫矿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淘汰和禁止使用列入国家目录内的落后设备及工艺。要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矿山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发生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党纪、行政、经济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做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警示”。对连续发生事故的地区和单位,依法按照事故处罚上限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严格按规定实施停产整顿,并按照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切实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生产企业。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