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近日,肥西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唐俊领等24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个罪名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领导者1名、积极参加者7名、一般参加者7名、保护伞1名,系肥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唐俊领等人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群众,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枪支罪、开设赌场罪、滥用职权罪等十四种犯罪。
被告人唐俊领等人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利用其恶名,涉足非法采矿、拆迁工程、土方工程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被告人唐俊领等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腐蚀、拉拢个别党员干部充当其“保护伞”;非法持有枪支、储存枪支。
肥西县检察院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办案,依法批捕、起诉了唐俊领等2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标志肥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和成效。下一步,肥西县检察院将结合本案和相关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强化监督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促进社会治理。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