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宿州等7个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审议《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9月30日下午,省长李国英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宿州、阜阳、滁州、芜湖、铜陵、安庆、黄山等7个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审议《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开展宿州等7个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等战略部署,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强化规划引领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布局,增强城市发展新动能,提升城市品质与活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我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突出短板和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城乡冷链物流建设“三大行动”,深入实施城市水环境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五大工程”,着力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会议指出,要建立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强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财政金融扶持,建立健全现代养殖体系和生猪流通体系,切实保障猪肉有效供给,加快实现具有安徽特色的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目标。
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家要求,在我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切实保障退出捕捞渔民上岸、就业、安居、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