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讯行业运营商服务协议“各自为政”的时代成为历史。日前,省工商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安徽省电信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今后我省消费者在电信、移动和联通三家运营商办理电信业务时,将统一使用这一示范文本。该文本明确指出,运营商未经许可不得为用户办理免费试用等业务。
与三家运营商原来的服务协议相比,新示范文本新增了未解绑等风险提示,比如“乙方利用收回的号码重新放号时,应明确告知甲方。甲方选择此类号码可能存在有未解绑第三方应用等风险”等;加强对用户权益保障及隐私保护,比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甲方办理包括产品体验、免费试用等在内的各类电信业务。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乙方对用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乙方责任导致用户资料和通信信息泄露的,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而对一些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过去的合同仅写明“自规定的交费截止日的次日起,运营企业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而新示范文本增加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欠费用的30%”,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