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9月16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完善全省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在铁合金、水泥、钢铁等7大行业中,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将实行更高用电价格。
根据本次公告的事项,安徽将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差别化电价动态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以后,全省将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7个行业中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其中,淘汰类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1元。
除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7个行业外,对省内其他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11元。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供电部门,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措施。同时,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安徽逐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积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根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6%;PM2.5未达标设区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记者了解到,针对本次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比如,市民可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合肥市包河区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4室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商品和服务价格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箱至shangjiachu@126.com。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