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9月8日15:44,宣城市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接到辖区大南坑村年轻女子邓某某报警,称她的一位微信朋友在微信中对其辱骂,骂得很难听,她十分气愤,要求民警立即查处,否则她就跳楼。
民警通过电话向邓某某了解得知,邓某某的一位男性朋友促成她和女子小花(网名)互加微信好友。他们在网上玩游戏时,邓某某与小花在微信中发生口角,小花对其进行了辱骂。因不堪被骂,邓某某报警。
民警在电话中耐心向其解释,微信私聊辱骂行为不构成案件,可以将对方直接拉黑。报警人不听民警解释,打断民警的话说:“等下,我来录音。你们是不是要等到我跳楼后才处理?”
鉴于邓某某在电话中情绪激动,为防止报警人做出过激行为,民警立即通知村干部就近前去了解情况,并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村干部做工作,时间不长,邓某某再次拨打110称:“警察叔叔,刚才是自己过于激动,现在自已经把事情处理好了,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了。”只到这时,民警悬着的心才得以放下。(舒志兵 记者 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