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记者从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应对疫情防控,我省通过统筹预算资金、调整优化结构、动支预备费、争取中央支持等渠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截至2月9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7.8亿元,实际支出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3.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0.9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等方面。
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动态出台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系列政策,将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同时,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补助等;及时保障物资采购经费,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专题】众志成城 我们在一起――抗击疫情,安徽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