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市政府新闻办获悉,合肥市发布企业复工复业通告称,除涉及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外,市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在具体时间安排上,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业。 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业。 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对于建筑业企业,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复工复业,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2日复工复业,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3月9日复工复业。针对服务业企业的复工复业,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2月10日复工复业,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17日复工复业,科技服务业企业2月24日复工复业。 (记者 许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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