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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害人出具虚高翻倍借条 泾县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0-08-0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以“行业规矩、服务费”等名义诱骗急需资金的被害人出具虚高翻倍借条,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放款的时候强行“砍头息”、扣除“服务费”。8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获悉,7月22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以邾某、黄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了正义的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起,被告人邾某、黄某等11名被告人以小贷公司为掩护,单独或结伙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行业规矩、服务费”等名义诱骗急需资金的被害人出具虚高翻倍借条,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放款的时候强行“砍头息”、扣除“服务费”。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索要债务,或持虚高借条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形成了以邾某、黄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截止案发,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共骗取吴某某等49名被害人财物一百余万元,寻衅滋事犯罪四起。

在长达两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就本案是否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金额等的质证和辩护意见。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肖钰娟 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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