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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4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口罩不符合要求

时间:2020-12-12

据安徽药品监管微信号消息:日前,安徽省药监局发布2020年第2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本期共对53个抽样单位66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共涉及40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结果62批次产品符合要求,4批次产品不符合要求(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药监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在太和县人民医院抽样的,标示为合肥美迪普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生产批号18111601,规格L;宁国健民医院抽样的,标示为河南三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生产批号20052701,规格连身式180;太和县中医院抽样的,标示为湖南迅卓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非无菌型),生产批号20200417,规格Conjoined/170;均断裂强力不符合要求。

在马鞍山市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名筑广场店抽样的,标示为江苏科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200415,规格175mm×95mm-3P,口罩带不符合要求。

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各地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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