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两环境检测公司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0年12月31日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报,称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经查,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一是未开展采样、分析,直接出具监测数据。该行为符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判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
二是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该行为符合《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冬冬处以罚款,并将行政处罚决定在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
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是一家经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公共场所检测、洁净厂房检测、肥料检测、石油产品检测、水和废水检测、空气和废气检测、噪声检测、土壤和污泥检测等。
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曾通报另一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通报称,经查,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分析日期早于采样日期,样品未经分析,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该行为符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样品未经检测直接出具检测报告。该行为符合《判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情形,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单治国处以罚款,责令该公司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进行停业整顿,并将该公司及其法人的处理处罚情况录入“信用合肥”平台进行公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