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既关系监狱的执法质量和安全稳定,也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在第一个警察节来临之际,记者从安徽省监狱局了解到,近年来,安徽监狱系统严格落实办案程序,规范减刑假释案卷整理,开展刑罚执行专项整治和保外就医回访考察,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确保我省减刑假释办理“0”差错。
丁勇是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的一名民警。刑罚执行处的一项主要工作,是依据法律规定审查被判处死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案件的审查工作,不仅涉及到罪犯的切身利益,对其进行刑事奖励,而且涉及到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执法的公正文明。在这项刑罚变更执行工作中,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认真核实,仔细推敲,确保每一件减刑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评判。
去年8月,丁勇在审查一起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时,发现有一名服刑人员的《入监登记表》上的入监时间书写潦草,难以辨认。入监日期看似“2017年2月17日”,但又看似“2017年2月11日”。为核实真实情况,丁勇与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刑罚执行科联系,由刑罚执行科的民警调阅原始材料以及相关旁证材料,并询问罪犯本人,终于确认了是“7”而不是“1”。丁勇的较真劲,看上去有点费时费力,但体现的恰恰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一丝不苟和执法公正。
据了解,自2016年,我省监狱全面实现了减刑假释网上办理,远程数字化法庭也全面建成。去年,我省监狱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抓好疫情防控和刑罚变更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非接触特点优势,加大视频网络审理力度,提高报请质效,稳定狱内改造秩序。
警察节当天,丁勇依然在岗执勤,他告诉记者:“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对于增强自己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感到自己无上光荣。做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就意味着选择了不怕牺牲,无私奉献。在党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将义无反顾,坚强守卫。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