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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界首这家公司“吹个牛” 被罚款1万元

时间:2017-06-09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谁说“吹牛”不犯法?一旦吹过了头,也会为自己不负责任的吹牛付出代价。

  这不,界首市一家销售鱼饵的公司,因使用了“中国最畅销的鲫鱼饵”等广告语,被罚款一万元。日前,界首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日常网上巡查时,发现界首市一家销售鱼饵的公司涉嫌违法。

  原来,该公司在网站中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时,使用了“中国最畅销的鲫鱼饵”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随即,该局依据《广告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说法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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