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全体委员提交提案,从完善法律和政策、加强执法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等三方面提出建议,呼吁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莫让新业态劳动者“困在系统里”。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提交议案,建议对平台新型从业者单独立法,明确其“中间类型劳动者”的法律身份,给予其低于劳动者、高于非劳动者保障程度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众消费的持续升级,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经济在解决劳动者生计的同时,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但是,新业态劳动者一直存在的权益保障困局,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去年底,一位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外卖平台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仅给予人道主义援助2000元,引发舆论沸腾后改为给予家属60万元抚恤金。这虽是极端事件,却不乏典型性。
目前,劳动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灵活化、弹性化、多元化的现象尚未予以准确回应,在当前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紧密相连的情况下,就使得新业态劳动者的相关保障难以落实到位。新业态劳动者的薪酬体系多数采取计件方式,普遍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职业健康风险增加。在技术控制模式下,新业态劳动者话语权缺失,与用工单位的关系不平等、不匹配,民主管理权利被虚置、虚化现象严重,被“困在系统里”成为普遍现象。
在当前制度框架下,劳动关系无法直接认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就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因此,破解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困境,需要从源头进行制度创新。令人欣慰的是,这两年,各方关于劳动关系的探讨中,有些认识渐渐明晰:平台只是采取信息技术手段,改变了生产组织方式和劳动任务的分配方式,并不能改变其“劳动用工”的本质。平台不能因其采用了新技术手段,就不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厘清平台与劳动者之间是何种用工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的提案,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的议案建议,既是现实所需也是人心所向。正如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所说,努力破解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困局“时机已到、势在必行”,期待各方积极行动、深入探讨、具体实践,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劳动者提供切实的法律保护、职业保护、社会保护。 执笔: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