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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7万余元鸡蛋拒不付款 “躲迷藏”的“老赖”被抓

时间:2017-04-12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原本约定好货到付款,买家崔某却拖了两三年不付钱。卖家告上法庭,这位“老赖”又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玩起了“躲猫猫”。日前,濉溪警方在走访时获知崔某行踪,将其一举抓获。

  赵某在濉溪县韩村镇经营种鸡蛋批发,2013年期间,崔某在其店里购买了价值71852元的种鸡蛋。两人约定,崔某在收到鸡蛋后半年内付款。然而,赵某多次讨要,可崔某却以诸多理由拒绝还款。多次协商未果,2015年,赵某将崔某告到了法院。2015年10月16日,法院判令崔某10日内归还赵某的7万余元货款。判决生效后,法院还依法向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此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崔某联系,对方却均一直采取规避态度,明明有能力支付货款,却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屡屡失信,最后还与执行人员玩起“躲迷藏”,逃避执行。

  崔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今年4月7日,当地社区民警丁万福获知崔某在辖区某地躲藏的信息,便将信息反馈给正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的包村民警,民警王超、王思奇等人迅速赶到,在确定目标后立即上前将崔某抓获。

  民警提醒:

  出于抢占市场份额及提高收益等目的,一些企业及私营业主选择“赊销”这一营销手段,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尤其是一些赊销时间过长、数额过大的情况,还会直接影响经营者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在赊销时,经营人员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赊销”前充分了解对方的信誉等,以免为了捡“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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